|
◎無關動物的、你的心情,皆可在此發表。
◎ 請注意,禁止刊登”違反發條版理念”的言論。
◎上傳圖片語轉載文章,需注意版權問題。非本人所寫之文章,請註明出處及原作者已授權。
|
|
|
|
搜尋本區留言
|
|
|
|
文章主題:RE:周日狂歡夜驚魂 |
發表日期:2006/01/13 13:53:01 |
作者:
talansa |
E-mail:talansa@yahoo.com |
IP:67.68.*.* |
|
回應
54
篇 | 點閱 9736 次
|
|
|
|
恩 下次要狂歡, 還是請朋友盡量來家裡喝
發條每次喝完酒都好..... 豪爽刺激^^
真的很可愛拉, 因為你還很老實的寫出來了
不過.. 注意安全最重要, 我相信這是這裡每個人看完這一篇的感覺
我們都不願意失去彼此, 就算只是在網路上相識, 沒見過面的, 對嗎 |
|
|
|
文章主題:RE:周日狂歡夜驚魂 |
發表日期:2006/01/13 14:18:25 |
作者:
歐吉桑 |
E-mail:benny@macsoho.net |
IP:220.134.*.* |
|
|
|
|
|
多年前,有個女子曾在某個深夜,在一家KTV裡喝掛了,
買單後,在座朋友都無法搬的動她(.@@...),
只有她英勇的哥哥抱著她走了一百多米路上車,
開車前往醫院急診室打點滴;
熟識的KTV店長過意不去,
隨即帶著一大束鮮花前來致意;
為了不吵醒爛醉如泥的女子,
店長便把鮮花放在女子的肚子上後便離去,
當然,花朵正對著那可憐的酒醉女。
人來人往的急診室走道旁,
只見一位女子靜靜地躺在擔架上,一動不動地,
胸前擱著一大束美麗的鮮花,
坐在一旁的哥哥低著頭、不斷地擦拭著眼睛,
說也奇怪,路過的病患一見此景,
無不立即別過頭,口中喃喃自語,
快速通過他們面前。
終於,酒醉女醒了,映入眼簾的是面前的鮮花,
臉上出現驚恐莫名的表情,
須臾,才以顫抖的語調問道:
「我...我是...在...在哪裡...?」
.................... |
|
|
|
|
|
好可怕@@
幸好平安無事有驚無險,還好還好(拍拍胸口)
真的要注意安全啊!!
希望所有的人都平平安安 |
|
|
|
|
|
恩..........基本上,看到這篇......心裡蠻生氣的........
恩......不是針對版主....只是就事論事......
我不清楚交通法在酒醉開車的規定是如何...
但我一直覺得那應該要被歸類於"蓄意"傷人....
(我不是說finta酒醉開車,
我只是要強調那個"蓄意".......)
就像fitna說的,如果今天只是發條你們....那也就.......
可是如果因為你們的緣故而讓別人.....
那真的是很可惡的一件事....
有些事是一次都不能發生的......
恩....真的不是在針對人.....只是就事論事......
|
|
|
|
|
|
自己也曾經喝酒出過洋像,所以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再出醜了,但是發條你們實在太驚險了,Fitna也不對真的太累就不要開車(Fitna我是為你好不要生氣喔?),雖然主因是發條.....總之兩個人平安就好,唉?嚇死人了,我跟你剛好相反,出門都是老公喝我就不敢喝,平常只好自己在家喝,安全還是最重要,我看發條你大概會戒酒一陣子吧
|
|
|
|
|
|
真的好可怕... @@b
沒事就好, 不要再自責了
也閉O老天爺安排好的驚悚片
讓妳寫出來警惕大家滴.......
不過, 下次要喝酒要記得待在家裏
喝醉了就好直接睡覺嘍 |
|
|
|
文章主題:RE:周日狂歡夜驚魂 |
發表日期:2006/01/13 19:23:48 |
作者:
發條 |
E-mail:maya@lalacat.net |
IP:218.170.*.* |
|
|
|
|
|
avon
我了解你的感受
不過,車子是Fitna開的,他沒喝酒溜。喝酒的人是我。
他是太累而昏昏欲睡,所以車子偏了差點出車禍。
|
|
|
|
文章主題:RE:周日狂歡夜驚魂 |
發表日期:2006/01/13 20:13:37 |
作者:
發條 |
E-mail:maya@lalacat.net |
IP:218.170.*.* |
|
|
|
|
|
剛剛我還在公司加班,正把一本兩百多頁的書轉成可印刷檔,抽空看一下網站,看到大家的關心,很高興!^^
對於avon的話,也急著解釋,以免Fitna被誤會他也喝酒上路。
我很少說自己的觀念,剛好藉這機會澄清一下:
我們一向很不喜歡造成別人或是公眾的不便,尤其是我,還挺龜毛的,有時候Fitna騎機車載我,經過我家附近的小路口,就算深夜沒人沒車,他很自然的闖紅燈通過,還是會被我碎碎唸個不停,因為我就是不喜歡違法。
關於喝酒,就算在家裡也多半是我一個人喝,Fitna不愛、也不能喝酒。
他前一陣子檢查出胃潰瘍,加上他本身就不勝酒力,自然就更不願意喝酒後開車。以前,如果和朋友約好一起去PUB,只要是Fitna開車當司機,他就會點咖啡或是果汁,一滴酒都不沾的。
那晚在飯店地下樓要開車回家, Fitna拿1000元給收費員,連找錢都不等,其實是因為他知道我喝太多混酒,快吐了,他不希望我吐在飯店裡,造成別人的困擾,所以找錢也不要,急著帶我上車,寧可我吐在自己車上。
以前,只要我們出門,就算再累,我也不睡覺,陪Fitna講講話,就怕他會昏昏欲睡而不小心出車禍。
可是那晚實在喝太醉,連自己睡著都不知道。......
歐吉桑說的那些啊,是被他故意省略很多細節而讓故事被扭曲了,簡直就是XX記者的作法嘛!-_-
其實那晚是我25歲生日,跟大家一起去KTV,KTV的店長就是我們以前的同事啦!
那個店長之前和我們喝酒就是這樣,非把人灌到爛醉。他酒量好,之前我們都喝白蘭地威士忌,我總會加很多冰塊稀釋再喝,所以都沒事。
可是那晚,他叫一堆高粱,加梅子沒錯,可是又把酒杯放在裝熱水的碗裡,然後敬我酒。
所以我幾杯下肚,就開始頭昏眼花,後來胃痛到不行,彎腰坐著連挺胸都沒辦法,最後只好送中國醫藥學院的急診室。
是歐吉桑抱我到急診室的,還一邊唸說我重的要死.......-_-
我一打完止痛針,人就在急診床上昏睡過去,醒來時,發現自己肚子上放一束鮮花,抬頭看見自己旁邊好多病床,病床旁邊的家屬還看著我微笑.......
歐吉桑看到我醒來,就跑去找醫生,說我醒了。
醫生帶著口罩不慌不忙走到我旁邊,說:
[生日快樂喔!]
哇咧........原來大家都知道我生日啊.......
後來我才知道當我痛到神智不清被送到急診室的時候,那個店長朋友很楫鼓漲b深夜裡跑去酒店,買一束漂亮的鮮花當作陪罪來送我,因為我睡死在急診病床上沒醒來,他就把花放在我肚子上表達他的歉意。
看起來好像我已經那個了.............
很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安慰,我知道錯了,以後我不會再喝成這樣,其實這兩年,我喝酒都很節制,威士忌白蘭地幾乎都不碰了,喝也只喝紅酒,多半在家裡喝。
第二天Amei也說:
[下次我們回台灣,就到台中你家喝酒,喝 完你就乖乖睡覺,我們撘計程車回飯店,這樣才不會發生任何意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