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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
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13:41:03
作者: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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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rbo@mail200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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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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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沒有發現,因為方的暴力,引起你血液中的暴力因子,無論暴力的方向由何而起,終會射向另一方向,再度引發暴力,繼續的找尋下一個出口輸出暴力,像一套骨牌一樣,暴力的本質沒有消失,只是換了一個形式,向另外一個目標投射!
無論事件再如何改變,不變的就是那股流竄的暴力因子,藉由各種方式,披著各種假面,在你我他的心中暢行無阻,不斷的借的你我他的手,持續施放暴力,投射仇恨。
繼承到暴力是很痛苦的,因為憤怒與暴力的因子,在血液中流串竄,顫抖我們的肌肉,整個腦部主管憤怒的地區強烈地沸騰。
手指不停的顫抖,語言開始表達不清,即使揮拳,你多半打不到目標的...
或者,你重重的在他腦袋上敲了一拳! 回敬他投射出來的暴力,讓這股因子回到他體內,蟄伏,有一天再竄出,衝向下一個所在。
無論我們過去繼承到何種暴力,劃一條線嘗試結束他吧。
受虐貓兒、你、我、方尚文和芸芸大眾。找一個方式,放下你繼承的暴力,打開心中,讓陽光蒸發他,讓他消失於無形。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14:21:39
作者:
發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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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所以我們要用平靜的心情去抗議他的行為
用理智的態度去期望他受苦...............
嗯...........
好啦我不鬧了啦 :P
我知道KT要講的是什麼
但是我心靈太灰暗,目前還提升不了
所以要淨化自我心靈到純境...............我慢慢來...
目前先維持這樣..............-_-.........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14:24:07
作者: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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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2.*.*
寫這些
不是要說我很行,我淨化了,我陳義多高,我們要當聖人
其實沒有,我一樣是氣的要死,我連看照片的勇氣,從一開始都沒有。
只是與大家共勉之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15:03:47
作者:
s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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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0.*.*
雖然人號稱有理智,與其他動物不同。
但有時會覺得:人怎麼去讓人走向絕路,那麼人也會「理所當然」的讓其他動物走上絕路;人怎麼去詛咒人,人也會怎麼詛咒動物。
舉例:當狗咬傷人或咬死人,人會「理所當然」會打傷狗或打死狗。
上頭的「理所當然」被我框起來了,原因是我最上面寫的:
人有理智→其實這樣說很矛盾。
( 不過我心底還是會想:我想,那個人當時手上一定忘了拿刀子。 )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15:15:04
作者: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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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rbo@mail200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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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2.*.*
砍下去以後,真的都變暴民了
就會有一堆人出來檢討這些貓友,那就黑五類了
黑馬黑到發亮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20:19:30
作者:
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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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9729@ms38.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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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04.*.*
明天將要招開記者會
會中的主題是針對寵物業者管理條例的缺失
而我這兩天都與虐貓事件的參予人士接觸頻繁...
無非我也是認為...
不管是業者..還是民眾....
所做的非人道行為皆屬虐待
我不僅只針對業者金錢至上的無道德行為鄙視
對於蓄意的虐待傷害我仍同感唾棄
整個動物保護法...幾乎等同虛設
沒有任何實質保護作用...
今天主管當局的動檢所若沒有備感輿論壓力
如此這般虐待事件...
難道真的可以重辦嗎????
事件本身雖然是人類行為導致..
但終究還是因為動保法的輕微罰則讓施虐之人不足以為懼
從民國88年設置動保法以來
有多少虐待事件發生..
又有多少虐待事件得到平反....
政府當局總是得等到慘無人道的事件發生才願意重視法令缺失
好比虐待兒童...家暴...等等諸如暴力行為的傷害
總是要等到悲劇發生才有機會獲得重視
而不是只推託在中國傳統家庭行為舉止的行為理由上
既然虐待兒童..家暴等事件..終於會被重視..
也終於受虐兒童與受虐婦女可以向警察求助了
那....動物..同伴動物是不是也可以呢~!!!!!
以往...受虐婦女到警局報案總是被吃案..
總是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總是說家醜不可外揚...算了吧...
現在呢....
這幾天虐貓事件不斷的出現在電視畫面中以及平面媒體
唯一讓我覺得哭笑不得的訊息
就是通報的資訊
竟然加上了警察局與消防局的110與119
我想有很多人都有經驗
當你發現虐待動物事件的時候
找警察...是吃閉門羹的對待
因為那不屬於警察的職權範圍...
除非遇到熱心的警察主動幫你處理..
否則你只會聽到他叫你去找別人....
更不會主動幫你轉告給相關單位
你就只能契而不捨的去尋找相關單位協助
更誇張但有相關事實可以顯示...
所謂警察...就是管區...
當你想要會同警察想去查緝的時候
(因為只有警察有權力請人出示身分證件來輔助動保員開罰單...動保員無權要求民眾出示證件)
往往要被查緝之人就會躲匿無蹤...
神通的很....
警察一來人就不見了...
這....問題在哪???
大家或警察主管可以自己探討一下....
所以我向來不會把向警察求助當作希望
所以...
你認為真的能夠找到援助嗎?
我的答案是NO.....
你只會遇到一堆沒有參加世足會的官員極力的猛踢皮球....
甚至你打電話給農委會..也沒有人可以告訴你可以找誰洽詢或協助
因為農委會或相關單位沒有專責這塊動物受虐或通報的單位
今天..
蕭美琴立委招開一個記者會
主題是----
尊重生命!
<動物受虐事件與動物保護法修正訴求> 記者會
蕭美琴立委將要在立法院提案修改動保法
但必須要先讓立委連署...
連署人數達到一定標準才能夠放到立法院的檯面上進行推動修法
萬一連署立委人數不夠...
此一提案便會流產....無法修法
我也在此呼籲立委們...
不管你是何政黨門派...
如果你是願意傾聽民意的政治立委..
請參予連署..順利推動動保法修法案的進行
不要把黨派的利益放在民意之前
請放下黨派立場..為民眾..為生命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好....寫到這裡...
我想說的是.........
雖然犬間獄事件的引發人物是業者
但..
在我的認知中..他也同屬虐待行為
今天如果運氣好..順利達到改革修法的努力
當這般業者做出不人道的商業行為下
他就犯了兩條罪行
一條是違反寵物業者管理條例的規範
一條是虐待動物的規範
他必須吃上兩條罰則的懲處....
如果其一是有刑責的...(就是必須被判刑的)
我想....我們才有可能讓業者及施虐之人受到警戒
不是靠他賺錢就沒事了
你必須善待動物...必須依照道德規範及標準...
否則我可以判定你行為已違反規範及觸犯刑責
這樣的重大刑責的前提下...
修法才有意義.....
懲處才有作用...
否則
仍是一條擺門面的動保法
而最現實的問題是...
當你真的看到受虐動物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該找誰呢...
請農委會好好的給大家一個答案吧.....
至少你也弄個999(救救狗)通報專線讓民眾能夠通報吧...
而且..
我也強力推動....公告之公定寵物不能只侷限是狗
只要是動物....
不管是狗.貓...寵物鼠..寵物貂...鳥...等等..
被人類恣意當作寵物的動物..
都該必須接受動物保護的福利界定中....
難道今天我到看有人虐待不是貓狗的動物就可以當作沒看見嗎!!!!
請相關官員們不要閉門造車..
不要自己定義動物的範圍...
有心作動物保護就不該自設門檻
那只不過是貽笑國際的法令而已...
-----------------------以上是我今天在部落格的新文
說真的...
還真的要有能夠暴力的性子才能像昨天那位動手的網友一樣一拳敲下去...
今天換作是我遇上"嫌犯"..
我也頂多只能死瞪著牠..
用異樣眼光瞪他而已
因為在我眼中他只值得我如此鄙視而已....
雙手能做的...
不值得拿來揮拳頭...
而是該做更有力量更有意義的事情
我寧願把手拿來簽署...
拿來高舉號招..
拿來比中指....
就是不值得我送他拳頭
除非我現在身在黎巴嫩..
只能靠拳頭活下去....
但如果我們是處在一個必須仰賴法紀維持社會秩序..引導道德民風善良風俗的世界
我們就得以子之茅攻子之盾.....
很多事情有不同的玩法...
但依諸如此類的事情
終究還是得依靠律法來維持..
而我們現在必須要做的
就是修改缺失不全的律法
勢必讓這種獲得真正的改善與進步..
但....
凡事一體兩面
當眼前的事件一發不可收拾的情緒發洩掩蓋了動保法令不全及缺失的主題時...
我未嘗沒在心底想過..
如果今天事情沒有所謂的情緒爆發
沒有媒體為了版面收視而極盡所能的挑起全面性反應的畫面及報導
或許...
事件又冷了...
然後又被淡忘...
又再繼續等著下一次的新聞...
就像我在MSN上問那些氣憤貓友
打了又如何...一直罵下去能如何
如果沒有目標..只是純粹想毀滅一個人..
那我無話可說
但如果你是想讓被虐生命有一個代價能夠彌補
那就不能只是打罵而已
那你能幹麻!!
可做的事情可多了....
向你周邊的人宣導
向那些舉止不是很恰當的民眾給予警告...
向小孩子敘述生命被虐待的悲哀
那就是我們該做的-----
宣導..教育...
另一個大方向就是修法.....
這個目標絕對不能轉移或輕視...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20:56:49
作者:
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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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9729@ms38.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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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事件絕對會被再度冷淡掉
(人類社會的通病)
當所有情緒都發洩完之後
剩下來的...
才是真正的問題
面對依群情緒不能控制的網路人口
你實在無法插上理智的言詞
看著他們不能控制的蔓延情緒在網路上發燒
觸及可能我們認為已失偏頗甚至已失妥當的舉止行為時
說真的...
還真的很難去阻止那種蔓延
網路很容易是一個造勢..甚至出現時事英雄的虛擬空間
卻也很容易誤入陷阱....
當有人正提醒著你...
小心不要危害自己與他人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時
你一直的義無反顧的漫罵與你立場不同的某方面說詞
發洩..漫無限制的發洩...
之後呢.........
一句----->管它的.....
會不會也太輕視人權了.....
如果今天...
"嫌犯"受不了而做了令人出乎意料的行為時....
責任誰擔??
或許還是有人或說---->那是他自作自受......
真的是這樣嗎???
逼的某人走投無路...或是事情一發不可收拾...
都絕對不是應該有的結果.....
當初...在我手足無措無能為力的時候
有人給了我一個訊息
他可以幫我找黑道背景的人揪出歐姓業者
可以幫我痛打他一頓...
我沒有應允...
我知道那樣於事無補....
根本問題不在那個人身上.........
我何苦浪費我的資源與精神去對付一個"垃圾"
我很慶幸當初的自己夠冷靜.....
雖然無法讓事件發燒成虐貓事件般的如火如荼的網路情緒
但我慶幸我選了正確的方式與想法
走了正確的方向去努力....
30年...50年..當我老了以後
我對自己的回憶絕不是痛打人的痛快
而是我選擇"捍衛生命運動"的奔走與努力.....
如果這裡也有憤怒的貓友...
或許我的言詞無法讓你覺得認同
或是滿意...
但這是肺腑之言.....
五十步笑百步.......何苦讓自己也成為同類人.......
當你們都走到情緒發洩完的那一步之後
接下來呢????
或許都該開始提早冷靜的想下一步.....
我可以說今年是台灣動物關鍵性的一年
持續爆發缺失事件是給台灣朋友們的一個機會
這種機會不多....
雖然我們都不想見到這種事件發生
但......
我們卻只能依賴事件才有機會理由嘗試改革....
不要輕易放棄機會..
更不要把這機會給扭曲浪費了....
文章主題:
RE:虐貓的暴力投射
發表日期:
2006/08/04 21:00:51
作者:
阿曼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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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9729@ms38.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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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04.*.*
忘了說一點...
不要被媒體利用當版面話題了
(媒體打算將網友的形象轉移成為暴民)
因為話題一旦被轉移之後...
問題就已經不是動物被虐待的行為問題了
回個人隨筆討論區
上一則:
虐貓事件已破案,但卻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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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人心,搶救方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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