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題:【05?30聯盟與防疫所召開會議紀事】 |
發表日期:2006/06/01 00:39:28 |
作者:
代豬生狗養貓帶大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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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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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
05?30的會議聯盟由旅居澳洲的動保先進黃小姐代表聯盟出席
黃小姐與她姐姐長期關注台灣流浪動物問題
狗吃狗事件發生後他們把相關消息在澳洲披露
引發當地動保團體與媒體的高度重視
黃小姐在此次回國的期間
親自投入可愛動物園區的第一線義工
她帶有極高EQ的強勢作風令園區上下「印象深刻」
很弔詭的是
目前防疫所?園區上下見到黃小姐
除客套的寒暄外總會加上一句:「請問妳何時回澳洲?」
呵?標準的駝鳥與小兒心態
「棘手的心頭大患走了,防疫所?園區的大敵就解決了嗎」
防疫所?園區的大敵
絕不是像黃小姐這般:會提出建設性建言及強悍監督還會親自去作的動保人
而是防疫所?園區工作人員的心態與解決問題的誠意(當然他們要知道問題出在哪)
防疫所?園區根本沒有外在敵人
因此他們實在不需要如防賊般的防著義工、市民與媒體
防疫所?園區若真有敵人(即便是假想敵)
那便是他們自己
回到會議本身
首先?這是場莫名其妙的會
會議通知上只有註記開會時間、地點、與其他受邀的與會團體
卻無實質討論的項目
於是聯盟自擬出一份我們關切的事項與會
如此才能掌握會議?討論具實質意義與實踐方略的事項
否則只被動受邀去聽些官式報告
純開會?特別是那種徒具形式的會議
相關的動保問題就會解決嗎?
有納悶點更有點感慨
同樣與會的其他動保團體似乎就是單純的與會:
被動的受邀、被動的接受官方排定的議程與討論項目
既然關切動保現況成立了動保團體?協會
是不是就該把握每次與官方面對面的機會
針對動保議題提出建言
更何況台中市發生狗吃狗事件之後有釵h動保相關的問題
仍需要在地的動保團體持監督與推動
若僅是出席?效用在哪了?
難道還是那句幾乎還得在檯面下講的話才能解釋:
「因為啥啥啥啥的原因,所以我們團體?協會不便說什麼?」
這話當然雖然體現了一些實際上的困境與難題
因不少動保團體的確背負了狗場、募款與官方補助上的壓力
也閉O這些壓力讓他們無法正面去質疑官方的作為
但?這難道沒有解套的作法嗎?
最有意思的ㄧ件事是:
5?30會議中見到當初在狗吃狗事件時ㄧ起抗爭
後來因為被聯盟質疑募款處理正當性與理念上的相左
而離聯盟的幾位高人
卻代表某動保團體出席
當初他們在桃園愛心小站慷慨激昂的寫了一篇充滿豪氣的文章
(見http://www.tyacad.org/phpbb2/viewtopic.php?t=6744&start=96)
文中高舉個體戶大旗說到【始為個體戶,終須回到原點】
何其悲壯的宣言啊?
寫的幾段文字是我踏入這圈子幾年來所聽過最壯闊的論述了
像極了義士臨行前的宣言
似乎有以肉身擋下捕犬車殉道的愚勇
但這些所謂的個體戶
其俐落轉換身段的詭譎作風才更令我印象深刻
不是才說【終須回到原點當起聖潔的個體戶】
現在怎代表親官方的團體出席
說到此「團體」,
其狗場目前的收容品質比市府可愛動物園區更需被檢視
(我不想用「動保」團體這字眼因為這可解釋所謂動保的定義)
此團體長期與市府合作
將收容所的狗領出到他們收容品質堪慮的狗場
狗口只有進卻少有出(沒有積極的送養)
有「出」的大概就是自然死亡病死或其他?
這樣的收容品質市府應盡監督之職
事實其實很清楚
官方的思維很簡單:只要收容所的收容壓力減少
施點小惠(補助飼料、消毒劑等等)讓部分團體來領狗何樂而不為
然?防疫所不管是補助金錢還是物資
這些都是公帑?來自納稅人/市民
理當受到嚴格監督與社會輿論公評
而在歷次的官方會議中
該團體從沒有針對台中市的動保議題提出任何的監督建言
只會在會後過去跟防疫所高層咬耳竊語
而在該團體網站上
釵h連結是失效的(當然包含認養版)
僅有如何捐款給該協會的頁面是WORK的
以上質疑某些不是把動物福利與權益穢韘b第一順位的團體
與某些角色錯亂者
聯盟跟這些人這些團體無冤亦無仇
我們著眼的是弱勢動物的生存權與福利
不管是官方、民間團體還是個人
只要其作為違背聯盟堅持與在乎的大前提
那就是我們要撻伐、踢爆、並與發動民代、媒體共同監督的對象
5?30會議的進程
幾乎就照著聯盟提出的聲明與建議事項
以下就是聯盟提出的聲明與建議事項
而防疫所?園區方面也針對我們的質疑與建議事項一一提出回應
至於可愛動物園區義工的部分
05?30的會議中決議:
針對可愛動物園區義工事務事宜
在06?10,防疫所?園方另與義工將召開面對面的協調會
因此義工部分的事宜就待06?10在與防疫所?園方溝通
由於05?30的會議紀錄需要整理(黃小姐有全程錄音)
因此我先貼上聯盟與會時提出的聲明與建議事項(如下)
也請大家提出寶貴的建言
【援救弱勢動物聯盟聲明與建議事項】
◆質疑此會議召開的目的與誠意
?沒有實質討論的項目就發會議通知邀各單位來開會。讓人無法理解與準備,難道被邀與會者只是被當成橡皮圖章,出席一場徒具形式的會,完全看不出誠意。
◆實質討論部份
一、台中市流浪動物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與目標是啥?
不論是市民還是動保團體至今仍全然不知台中市流浪動物政策的最高指原則與目標是啥?而身為業務單位的防疫所也該有配套的工作重點以資因應。然市府至今仍沒作具體宣示,也不見防疫所有積極作為(口頭上的承諾不算,若是承諾?我們要看到時間表;若已施行?我們要看到確實被執行並檢視其成效)。若市府沒有明確訂立流浪動物的最高處理方針,僅靠業務單位防疫所做些枝枝節節的措施,是無法全盤有效整全觀照所有問題,而流於形式作表面奶牷C所謂綱舉目張,若沒有面對根源性的困境提出正確的處理原則,是無法改善流浪動物的惡境
二、狗吃狗事件後,市府除因應當初動保團體的抗爭訴求外,市府還有哪些的具體措施,來扭轉台中市府長期漠視弱勢動物權益的惡劣形象?
市府具體作為難道只有:
1.三月十七日起在市府網頁首頁上連續十天打上「關懷流浪犬」的告示
→市府官方網站上要怎寫好像可任意發揮,但實際上做了多少?
網頁的更新是市府在狗吃狗事件後做出最有效率的一件事
2.由市長透過媒體發布將「動物防疫所」改編制為「保護動物防疫所」。新聞稿有提到幾個重點:
◆除了原有的防疫工作,要特別強調「動物保護」。
◆未來市府會增加保護動物防疫所的經費、人力,除了防疫,更要加強動物「保護」。像是過去小貓、小狗受困等案件,多是找消防局救援,未來將有專責的動物保護所來處理,民眾如果發現有虐狗、虐貓事件,也可以打電話檢舉。將請市府研議設專線,或者由消防局受理報案後轉給防疫所。
◆由動物防疫所建置專有網頁,建立每隻犬隻流浪狗的照片、特徵,提供民眾上網搜尋。
◆環保局並將從七月起,將捕犬作業全數移撥給動物防疫所
→對於以上這些政策性的宣示,只是透過媒體放話來唬弄市民,或是只是在議會開議期間提出來哄騙議員。
→因此我們要進一步提出很嚴厲的質疑與關切質疑,貴所為實際執行的業務單位,對於市長的多項政策性宣示,你們到底做了多少準備?
1.如何彰顯強調「動物保護」?
2.「急難救援」目前是如何規劃與執行?
3.「專線電話」是幾號?有啥管道向民眾宣達?
4.防疫所官方網站上關於留置動物的建檔資料與送養告示,貴所認為做得很好嗎?刊登資料是否完全正確(跟實際收容的動物可以完全符合)?有落實每日更新嗎?這點聯盟義工至少每週有3天在園區,我們十分清楚貴所望站上登載的資訊一來正確性大有問題,二來也沒有做時即更新。
5.因應七月起整個捕犬作業移撥給動物防疫所,貴所的因應是什麼?是原捕犬隊橫向的撥交,捕犬員是否具備「動物管制人員」資格,除依農委會編訂的「人道捕犬作業規範」為執行依據外,貴所是否對「動物管制人員」進行再訓練再教育,在器材上有無添購的計畫以更符合人道捕犬的宗旨。以上請貴所報告你們的具體作為
是什麼?
三、針對貴所於95?05?17發布的【臺中市流浪動物中途寄養之家】,我們需提出以下幾項的強烈質疑:
1.為何中途記寄養辦法只限於狗?
義工們非常清楚,可愛動物園園方並沒有能力照顧幼貓(獸醫及約聘人員都沒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與經驗,甚至連奶貓的奶粉也沒有),義工進駐園區時園方獸醫一直請義工們幫忙把貓屋內的幼貓領出照顧,但這中途寄養辦法卻把貓排除在外,似有過河拆橋的意味?
2.關於「補助」:
→罹病動物補助部分醫療費部份,如何切實做到檢核工作,有收據就OK嗎?據聯盟了解有些動保團體還附設醫療,如何避免有心團體球員兼裁判浪費納稅人公帑貴所必須拿出透明化及嚴格的把關機制。
3.關於「寄養期限與頭數」中之規定:動保團體依收容場地大不受此限,這點我們要強烈質疑,誰去評斷動保團體的合理收容量與收容品質如何受到監督?能讓來領狗的動保團體圖謀補助而自己說了算,因此在數量上多多愈善嗎?
?貴所拿公帑補助委辦單位(向園區領狗的動保團體),因此所有市民有權利瞭解執行的成效。例如狗吃狗事件後幾個向收容所領狗的團體,應該提出這些狗狗目前的狀況供市民與媒體檢視(如存活率、送養率等等資訊)。貴所應該以此作為選擇位委辦單位的依據,而不能短視自私的因為只想減輕可愛動物樂園收容壓力,就毫無標準枉顧動物福利讓無法掌控收容品質的收容單位無止盡的領狗。這點聯盟將聯合議員及媒體嚴格監督。
四、貴所提到要進行所謂的「狗口普查」,其用意為何?預計達到啥成效?目前看來仍是處於只聞樓梯響的階段。
五、市長貴所長官多次提到關於「可愛動物園區」的醫療工作將與中興大學獸醫系建教合作,請問目前進行的狀況是如何?興大獸醫系有無意願?何時規劃上路?
六、關於「結紮補助」
大家都有共識?結紮才是解決流浪動物數量的最有效方式,因此動保團體、愛心媽媽都在關切,今年農委會撥給防疫所的結紮數量有多少,何時可以開始進行?另外在狗吃狗事件後市府與貴所高層在各種公、私場合或媒體上屢屢宣示:市府將增列預算補助市民為寵物與流浪狗貓結紮,這點是不是又淪為純口頭宣示,還是確有執行計畫?
七、關於「寵物買賣與繁殖業者的管理」
只是單純的在市府網站上公佈合法業者就算做好寵物買賣與繁殖業者的管理了嗎?市府與貴所的進一步作為是什麼?難否提出去年度的工作績效?
八、如何積極推動認養活動
1.貴所曾多次提到將與台中世聯會合作,將可愛動物樂園有送養潛力的狗貓帶至每週日於市民廣場舉辦的認養活動中供市民領養。
請問此一計畫目前進行的狀況是如何?是否又淪為紙上計劃?
2.貴所官方網站的送養告示版的成效是?為何義工義務性的另刊出資訊性吸引力更高(送養資料更詳實並在各網站上主動張貼)的送養告養會遭可愛動物樂園某些工作人員的責難。
→這難道是義工的錯嗎?難道沒有更好的解決之道(只是很簡單的技術問題就可解決如加上link)?這現象只突顯出相關承辦人員潛意識裡根本不想積極送養。
九、關於「可愛動物樂園」
1.行政院農委會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日公布【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請問貴所有何因應計畫。
2.「可愛動物樂園」的義工問題義工進駐以來發現很多的問題,義工也本著善意合作為前提期待與園方共同促進收容品質。但事與願違,園方部分工作人員除常拿捏不清自己的身分與職守,屢向義工抱怨吐苦水發牢騷,或瞼X「官」(請搞清楚這是民主時代百姓才是主人)架子態度消極推諉。因此聯盟要表明以下嚴正立場:
?請貴所要搞清楚以下幾個嚴峻事實,義工的另一個身份其實是市民,義工不是貴所遴聘的工作人員,不要對義工抱持指使心態,市民進入園區當義工,關切的是收容動物的福利,而不是要去減輕已領納稅人薪水的公的人員的工作量。
?不要拿不相干的議題以為可以要脅義工(園區要進行安樂死或是不讓義工進入醫療區),園區相干人員若仍無法以開放的心胸面對市民,總抱持被害妄想症防東防西,那整個收容作業將退回到留置場時代,聯盟義工若見勢不可為可隨時轉成市民身分,以更高更嚴厲的標準結合民代與媒體進行監督。
?目前義工觀察到的園區問題如下
◆園區至今仍無義工工作準則規範義工的共作內容,目前義工得面對不同園方不同獸醫的不同處事標準。遇事則完全推諉責難義工(如約克夏事件),實令人難以接受。
◆關於諸多收容作業上的缺失,園方若有誠意可以邀義工面對面的討論共謀改進之道,而不是目前這般老把義工當賊提防,除對義工事事處處設限,還匪夷所思的細心監看聯盟網站或相關動保網站,深怕義工又做爆料或指稱園方的不是,此心態實在幼稚可笑更令人憤怒,園方應該把監控網站的時間心神挪拿來照護收容動物,業務執行的夠盡心何愁義工或民眾指點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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