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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真讓人感觸良多,
其實這也提醒我們,幫助受虐動物前,
必須釐清歸屬,因動物仍被視為是動產,
不管原主人是如何忽視他,打著所有權的名號,
還是可以對好心介入者予其予求...
這也讓我想到屏東虐狗事件,
阿曼的處理真的讓我很佩服,
在混亂中,她還是努力的與官僚溝通,
將管收沒入的行政程序處理的妥善,
雖然因官方動作緩慢,讓狗狗最後被偷走10幾隻,
但也幸虧過程處理很完盡,
不然誰知道那養殖業者是否也會使出這招?
會害得義工好心介入,卻遭致報復
這則新聞更讓我感觸良多的是,
消防隊同時也被求償84萬,
這案例會讓執行公務者灰心,
也釩雃h原本熱心的公僕,
以後碰到類似事件,就會變得消極,
凡是"依法處理"反而會延誤救援時機....
這個其實也是給我們一個學習...
如果我們是葉家,碰到類似狀況,會怎麼做?
我有想過,比較好的方法大概還是循動保法,
會同主管機關查核,以罰鍰方式先行處理吧
但我也想過,如果飼主拒出面也不付錢,
狗狗當下的權益又能怎樣呢?
而即使先行將狗妥善醫療美容,持單據向飼主索賠,
也不是這麼容易,想到就非常頭大!!!
最後還有個感想...那個羅xx議員,
實在讓我有助紂為虐的感嘆,求償千萬!?我的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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