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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狗同籠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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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看香港政府與民眾是如何為弱勢動物發聲】 發表日期:2009/04/23 14:21:54
作者: 豬生狗養貓帶大 E-maildimarzio1017@yahoo.com.tw IP1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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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則個大約短短30秒的宣導短片
是香港主管動物相關業務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所拍
第一則短片是宣導虐待動物的罰�刑則
第二則短片是宣導「漁農自然護理署」有1823與999兩支虐待動物舉報�求助專線
這兩則短片拍得真好
寫實、不濫情,訴求也很明確,最重要的是:能感動人,與引起共鳴

話說「漁農自然護理署」會籌拍這樣的宣道短片是有緣由的
在2005年底在香港旺角區發生四宗駭人聽聞的連環虐貓案
貓咪慘遭殘酷手法虐殺連環虐貓案
連續的慘案∼激起香港動保團體與愛護動物人士的空前大團結
期間曾舉辦數次的遊行抗議活動
其中以2006年1月8日的遊行聲勢最為浩大
該活動由「108行動小組」發起
估計至少有5000人參加(官方估計的人數是3000人)
他們遊行到政府總部,為受到虐大的動物發聲
並要求港府提高虐待動物的刑責與罰則

當法案通過時
漁護署發言人提出以下嚴正的聲明:
「新罰則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本港絕不容忍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
 市民發現任何虐待動物行為,應報警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向漁護署舉報」

看了兩則香港政府虐待動物的宣導短片
再看看香港動保團體與愛護動物人士勇敢積極的站出來發聲
能不令台灣汗顏嗎?

香港的「漁農自然護理署」至少還知道要從教育宣導著手,籌拍了捐導短片
期望藉大眾媒體,宣導尊重生命的觀念與虐待動物所觸犯的刑責

反觀我們,台灣的主管單位:農委會
多幾年來∼還真是「默默」的在做事啊!
「默默」到讓人不知道他們為流浪動物做了什麼?
上從政策下到具體的作法,從沒見到他們作了什麼或出來表示過什麼
即使面對層出不窮的虐待動物案件
農委會也盡是講些無關痛癢的官話
說穿了∼即使是主管單位的大官僚們
多半也缺乏尊重生命與動物福利的觀念
於是∼無為而治就成為官方的最高指導原則
農委會當真認為啥都不做,事涉龐雜的流浪動物問題就會自己解決嗎?
至於社會上層出不窮與兇殘程度變本加厲的虐待動物案件
更看不出農委會有任何積極的處理
難不成農委會以及各縣市的動物防疫所
都天真的在寄望人性本善這個極有問題的假設∼
認為虐待動物者會自己良心發現而投案嗎?

看過「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宣導短片
再讓我們看看「108行動小組」發起的「反虐畜遊行」的影像記錄(如下)


遊行的中英文傳單








遊行的實況
















































也有藝人參加遊行





看了以上由遊行的照片大家能不感慨嗎?
在台灣∼能匯聚這樣的人氣嗎?

台灣的動保團體……不客氣講就是內鬥內行!
動保團體間的惡鬥早不是新聞
惡鬥也不是為了啥大是大非或是論辯動保的議題
多半為的是一些瑣碎「人」事的意氣之爭
所以我常說:台灣動保的問題關鍵是「人」而不是流浪動物們

最常見的是:一個團體內因意見不合甚至是私人恩怨就開始互槓
然後呢?這個團體便開始「分裂」,「分裂」後就「增生」
也就是「增生」出新的動保團體

但令人困惑的是:
台灣動保團體一堆,卻從沒辦法團結帶給政府壓力
監督政府相關單位在流浪動物政策上做一些根本性的改革

動保團體或一些私人狗場給人最深的印象:不外就是各自哭窮要飼料要捐款
好像錢到位,流浪動物問題就可解決似的
有些動保團體的網站內容煩善可陳
但網頁上最醒目甚至是唯一的資訊竟是【募款帳號】

我好納悶:
既然敢成立動保團體
敢成立私人的狗場(有些還是付費的狗場也就是說是有收入的狗場)
盈虧怎怎要社會大眾買單
雖然從事的是救生護生的工作
但是前總應該理性的評估並量力而為吧?
(當然啦∼作得好不好那又是另一個問題)的工作


動保團體的怪事還不只有相互惡鬥這樁
最讓人不解的是:動保團體在面對顢頇的官方時總是進退失據
膽寒的有如老鼠遇到貓一樣∼完全喪失動保團體該有的立場
更還有些不肖的動保團體樂於為失職無能的主管單位背書
不禁讓人質疑:這些動保團體成立的初衷到底是什麼?

既然是動保團體
應該有具體的核心論述∼而且是可行的
並且吸納更多關切的民眾投入,形成一股力量
迫使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改革並切實執行相關政策
無奈多數的動保團體自我矮化,甚至變成偏執的團體
無法用多元的方式將動保的觀念積極的傳散出去

難道大家不知道台灣流浪動物的最大障礙在官方
在面對許多動保議題或是某些動保突發事件時(如重大的虐待動物案件)
幾乎很少見到動保團體極力抗爭
既稱動保團體,不是該走在最前面為弱勢動物發聲嗎?
但∼為何動保團體總好像有啥難言之隱似的
連發表個嚴正的聲明也畏首畏尾的!

至於關心若是動物的朋友們
面對台灣流浪與弱勢動物的困境
過去那種自怨自艾、用嘴謾罵與上網敲鍵盤PO 文表達憤怒的作法
是不是也應該要作調整了

網路上開罵
罵到海枯石爛∼逞兇者還是逍遙法外
罵到南極融冰∼主管單位還是一樣因循苟且、敷衍民眾

憤怒若沒有付諸行動∼憤怒就沒有意義!

香港∼便是最好的例證
「108行動小組」發起的「反虐畜遊行」空前的成功並震撼了香港
香港動保團體與愛護動物人士的怒吼喚醒大多數香港沉默民眾的良知
也促使香港當局檢討並提高虐待動物的罰則
香港政府在2006年12月6日由立法會通過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草案
(香港防止殘酷虐待動物條例169-3 )
根據通過的條例草案
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會由原先的罰款5千元和監禁6個月
增至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

香港的經驗告訴我們:
一旦民氣聚集形成強大的壓力,加上輿論的支持
政府才可能會低頭∼才會拿出「誠意」解決相關的問題

動保其實就是社會運動
要能達到改革∼就得靈活運用社會運動的各種策略與方法
示威遊行只是其中一項
我知道動保界有些人的想法極端保守封建:老將示威遊行當成毒蛇猛獸
到底有沒有常識啊?
示威遊行本就是憲法賦予民眾的基本權利
老嚷嚷要理性、要保持動保界的溫和形象
有完沒完啊?少來溫良恭儉那套∼搞動保不是在選擇好人好事代表?
動保界別再老是寄望政府會釋出善意或老是高喊冷靜理性
如果動保搞成這樣的鄉愿與缺乏行動力
想解決流浪動物問題...再等5000年吧!

動保∼絕不能被矮化成有沒有愛心的問題
動保∼更不能變成民間以無止盡收容與不計代價的救援
動保若一直這樣搞下去∼將永遠無法觸及問題的核心!
治標不治本、或是無法用最有效率與合理的方式解決,動保當然無望

我想說的是:示威遊行是憲法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
該上街頭發聲時∼就該去了!
不要每次遇到虐待動物慘劇時∼只能也只會在網路上敲鍵盤表達憤怒
情緒性的發洩∼根本無法匯集壓力
單純的情緒宣洩∼絕對無法讓虐待動物者受到責罰
試想∼
若每回有公立收容所或捕犬隊出狀況
民眾就給它來場數千甚至數萬人浩大的示威∼要求嚴逞失職人員
您覺得∼官方還可能會護短嗎?

若遇到惡性重大的虐待動物案件
民眾也一樣來場數千甚至數萬人浩大的示威∼要求限期破案
您覺得∼官方對虐待動物案件的查處還可能怠惰消極嗎?

假如台灣關切動保的朋友(不管是團體還是個人)
都有高度的道德勇氣踴躍的站出來
這樣的氣氛當然會有影響整個社會
這時善於觀風向的媒體與政治人物∼也會很「識趣」的表達關切甚至是靠攏
當動保受到社會一定程度的重視
媒體知道有閱聽市場∼當然樂於報導
政治人物知道會有選票∼當然樂於發聲
也就是說∼關切動保議題的朋友一定要自己先發聲
聲音大到無法被壓抑與漠視時
動保∼才有可能大幅躍進

以下我引述台北市議員侯冠群在台北市議會質詢的資料(2008/5/16)
虐待動物的施虐者年齡逐漸下降,甚至出現小學生的施虐者
據動檢所統計,2004年至2007年間
北市有五百一十三件虐待與傷害動物的處理案件
占全台案件的四分之一,遭到行政處分的執行率僅百分之一

再看看以下的新聞∼大家就會知道……流浪動物問題在台灣
官方民間都一樣的漠視



印度國父甘地以下的名言,在台灣似乎極不適用也陳義過高
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Mahatma Ganghi
「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甘地」

因為在台灣∼有誰在乎國家的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啊?
政治人物貪腐、政黨惡鬥,人民則是汲汲營利
在官昏官與怠惰失職公僕的眼哩,流浪動物「問題」哪算得上是「問題」?
政府一向的態度其實是:抓光殺光眼不見為淨就好!
即便有了妝點國家門面的「動物保護法」
政府有沒有誠意與決心去執行「動物保護法」
官方刻意的漠視與怠惰當然不可能讓虐待動物者繩之於法
也無法改善動保的惡境

以上談的是官方的態度,再談談民間
在台灣∼絕大多數的人仍將動物視為畜牲
既被視為畜牲∼當然冷漠短視的認為虐待動物事不關己
但根據統計,美國的強暴案、性謀殺案、性騷擾案、虐童案
有三成以上的罪犯有虐待動物的前科
從美國的例子來看:面對虐待動物的殘酷歪風,我們真的可以置身事外嗎?

一般民眾面對虐待動物的慘事,大都表現出端冷漠甚至是無知的態度
因此社會上瀰漫以下幾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更是不足為奇:
「人都吃不飽了還餵流浪動物」
「別再餵流浪狗貓了,喜歡的話通通帶回家養」
「很多人都付不起營養午餐了∼你們居然還餵流浪狗貓?」

遇到這類的質疑
我通常會毫不客氣的反擊,用以下的話正告他們:
「請您告訴我∼台灣有哪條法律不准民眾餵食流浪狗」
「要我把流浪狗通通帶回家養?可以啊!
 哪我也請您也把全台的街友遊民帶回您家安頓」
「既然您那麼關心有人繳不起營養午餐錢,那您可以作點事吧?
 不要在這打嘴炮妨礙我餵狗」

本篇拉拉雜雜說了很多,其實要講的只有一個重點
那就是美國動物保護運動的傳奇人物亨利.史匹拉講的:

「如果看到了一些不對的事情,你就該想辦法來改變它」

想要改變∼謀定方法之後,就需要行動!
台灣動保長期以來最缺乏的就是行動
特別是針對公部門的監督與究責
政府相關單位本就該把流浪動物相關問題處理好
但長年來主管單位因循怠惰
民間也無法構成足夠的壓力迫使他們改革
惡果是∼
每天有多少流浪動物枉死在公立收容所
捕犬隊仍沿用過去暴虐的方式捕犬,抓不到的甚至以下毒方式解決

以上這些問題一直存在,而且是不合理甚至是違法的存在
身為國家主人的你我∼還要接受這樣的惡境嗎?

∼以下的話我講了不怕得罪人∼

動保(不管是動保團體還是個人)不能一直自限在「救援」與「收容」上
或是老把動保矮化成個人的「道德」與「愛心」問題
更等而下之的就是搞悲情,忘情的哭喊動物受到的迫害(哭能解決問題就好了)

很淺顯的道裡:當制度性的困境無法被挑戰與打破時
大家在作的都只是一些收爛攤的工作,而且還作得很艱辛
無止盡的「救援」與「收容」只能治標
而且以民間的財力人力與可以動用的資源∼去作治標的工作是絕對撐不久的
這個爛攤,本就是社會上的所有人要去承擔
受民眾所託的政府,更是責無旁帶去要去作合理有效的解決

近來欣見有些動保團體似乎也意識到過去動保運動的困境與限制
開始走出一條不同的路(不只作「救援」與「收容」)
我不只一次在雜誌上看到推廣街貓TNR的廣告

此外∼台灣樂活協會更有心,還籌拍了一支動畫(如下)
(台灣樂活協會網址 http://www.laa.org.tw/main/)




動保沒什麼特效藥
更沒有什麼好方法可以一步登天一次解決所有問題
動保運動需要更多元的方式去推動
訴求悲情,或是明顯夾帶偏執觀念的「救援」與「收容」,不是動保運動的全部
有些動保團體已經走出動保界過去自限的框框與格局,主動出擊跟社會大眾對話

動保界主動跟社會對話∼這點非常非常重要!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動物關心動物的權益……這是個不爭的事實
我們也不要偏質的希望所有人都得跟自己一樣喜愛動物,願意伸出援手救助動物
可以努力的是:讓社會上更多人理解弱勢動物的處境
也只有透過理解與同理心的建立
台灣社會對動物福利的關切程度∼才有可能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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